編者按:關于性的書太多了。性的歷史通常被視為私人生活或身體經驗之歷史的一部分,這本書的特別之處在于,著重描述性觀念及性行為世俗化轉變這一重要變遷,并將之與同一時期重要的政治、思想文化與社會潮流聯系起來。這位牛津大學的歷史學者試圖將性的歷史還原為一種重要的公共事務,說明過去人們認識和處理性的方式,乃是被當時最深厚之思想文化與社會潮流所塑造,性革命是歐洲與北美啟蒙運動的一個核心部分:它參與創造了一種西方文明的全新模式,而其中的個人隱私、平等及自由諸原則,至今仍是我們文明的顯著特征。
婚姻狀況的惡化
18世紀關于誘奸的所有討論之第三個重要主題,乃是對于現代婚姻狀態的憂慮。問題看起來在于,如今人們主要為了金錢而結婚,或者完全不結婚。有財產的男人之所以鄙視婚姻,在于自己很容易就可“肆意發生不當的性關系”。更壞的是,他們濫用求婚的儀式引誘女性:先用結婚的許諾跟她們睡覺,然后拋棄她們。若男人與女人因為錯誤或者利益的原因而結婚,這就會導致夫婦不諧、婚姻不幸與通奸之行。
只有到了1688年光榮革命之后,作為一種對于國家狀況之更普遍的道德恐慌之一部分,婚姻狀況的明顯惡化才開始成為了嚴肅公共討論的一個主題。大多數早期的評論者認為這是一種近來的發展,不過很快,它的流行變成了社會分析者之中的常見修辭。1727年,丹尼爾?笛福發明了短語“合法賣淫”,這成為了一個長期流行的簡稱,以形容沒有愛情的包辦婚姻之邪惡。
至18世紀中葉,有產階級無所不在的金錢婚姻,成了小說與嚴肅寫作的一個普遍主題,其被認為是無休無止的不幸、誘奸、賣淫、通奸與敗德之根源所在。所有此時代重要的藝術家與作家都以之為前提?;橐鍪袌鲋皭耗耸抢聿樯囊粋€主要批判對象。荷加斯的連環畫《時髦婚禮》精彩地描繪了這一主題。在第一幅場景中,我們看到了主要的人物——愚笨而揮霍的伯爵,渴望金錢;他的不肖子,因為過度狎妓而沾染性??;富有而粗野的中產階級參議員,打算把女兒強行嫁出去以換取地位;最后是那個女孩,因為不如意的婚姻而不得不與人茍且偷歡。最后,她的情人因為謀殺她的丈夫而被處死,這個可憐的女人也服毒自盡,而她那貪婪吝嗇、鐵石心腸的父親從她瀕臨死亡的身體上取下了珠寶。惟一無辜的人,她剛出生的嬰兒,也因為梅毒的遺傳而落得殘廢、身患疾病——這不僅象征其父母的毀滅性的不健康狀態,也象征了整個統治階級危險的道德與身體墮落。
為什么功利婚姻引起了如此的關注?最基本的理由在于一種日益尖銳的意識,即婚姻并不是一種永恒、神授的制度,而是指脆弱的人類發明。直至宗教改革,婚姻都是一件圣事??傻搅?8世紀晚期,人們開始堅定地主張婚姻法則只是一種習俗,可以變化,其結果即為人們開始憂慮地審視婚姻趨勢所顯示的社會病灶。正如現代偉大的保守派約翰遜博士所言,婚姻完全是一種社會必需的人為構造,需要獲得法律與習俗在各方面的支持。
此外,還有更多特定的原因導致了這種持續增長的關注。其中之一是,男性自由的發展確實導致了在結婚名義下的偷情與通奸現象之增加。約瑟夫?普利斯特里在1778年說:“那些因為男人真的許諾結婚而失足的女人,其數量遠不及那些純粹被人誘奸的?!蔽覀兛梢猿醪降鞔_地以非婚生子的數量來對此進行衡量。在17世紀,這一數字非常低,1650年左右大約只有1%的新生兒屬于私生。此后其數量不斷攀升,屢創新高。到了1800年,所有女性中約有四分之一,其第一胎是非婚生的。她們中多少是受到了男人勾引誘奸之害,而不是緣于失效的婚約,我們永遠不得而知(并且無論如何,兩者之差異亦絕非判然有別)。盡管如此,這其中不少人肯定是在婚姻的預期之下才發生性關系的。這是一個顯著趨勢:到了1800年,約有40%的女性奉子成婚。
《性的起源:第一次性革命的歷史》 作者:【英】法拉梅茲?達伯霍瓦拉 譯者:楊朗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5年2月
貪婪與色欲
人們越來越關注功利婚姻的另一個緣由在于婚姻市場的成長?;橐鲆恢笔且婚T精打細算的生意。家里越有錢,就越急迫地關心保護家產,因而孩子的婚姻就越由不得自己做主,而由父母與親戚費心安排。在有錢人社會的各個層面,對于金錢的算計乃是婚姻嫁娶之要義。這種物質考量在17世紀晚期與18世紀早期變得更為突出。
首先,這個時代符合條件的男性精英供不應求,并且上等階級男子與有產階級女子結合的現象大幅增加。除此之外,婚介在更廣闊與更公共的場所也日益涌現。此一后果又因為報紙與新媒體的興起而進一步被放大,那些媒體不僅熱心報道婚姻事務,而且它們自己就變成了其進程的一部分。至1840年代,富有的女性繼承者的地址與聯系方式廣為人知,以至于一個野心勃勃的婚姻投機者,可以在32頁紙上密密麻麻地印上近期一些家境優渥的單身女性的重要信息(姓名、地址、所持股票以及掛名的財產)。最后,毫無疑問,部分出于對于此種社會發展的回應,上層階級一致強化了家長對于婚姻的主導,其考量即在于經濟目的。17世紀晚期的一系列規章與法律之變化,削弱了妻子與孩子的財產權,而1753年的婚姻法更是極大地限制了年輕人的婚姻自由,強化了其家人之監督與同意的重要性。秘密婚姻曾在1660年之后數十年內頗為盛行,如今已被視為非法,所有婚禮都必須在夫妻的教區舉行并提前公示,如果父母有一人反對,不到21歲的男女就不可以結婚。任何無視這一新法律的牧師將被視為重罪犯,并被判處流放美國14年(有一兩個這樣的人)。
當時人們于這種趨勢的體察,進一步促生了他們對這個社會愈來愈商品化之憂慮。此種憂慮又因為一種相對的理想之興起而愈加強化:即婚姻應當首先是基于個人感情的一種個體自由契約。此種意識形態日益強大的影響乃是功利婚姻飽受批評的第三個原因?;ハ辔脑瓌t在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文化中就根基深厚,并且絕對不像當今的話語時常暗示的那樣,代表著審慎思維的對立面。然而,這種觀念的權威性之所以在此時代得到高揚,正在于那種同樣也推動了性自由之原則的思想潮流:私人良心的提升,個體自由與追求幸福的理想,以及那種認為在生命所有領域中,自然本能皆高于后天習俗與審慎思維的觀點。此種思潮的吸引力,隨著女性逐漸以自己的視角來審視求愛與忠誠得到了進一步增強,因為包辦婚姻的批評者尤其抨擊女性所處的不平等地位。
如今,我們堅信浪漫的愛情和個體的選擇是婚姻的基石。不過,這一原則的突顯是一項相當晚近的發展。在18世紀以及19世紀早期,這種原則的政治與法律影響力在有產階級中間仍頗為有限。而1753年的婚姻法直接與之對立——為了阻止狂熱的青年違反長輩意愿而結合,它堅決地將個體幸福置于父權家庭的物質利益之下。
功利婚姻這個話題的迷人之處正在于,它闡明了激情與神圣、男性與女性利益、情投意合與玩弄感情之間的諸種張力。不止于此,對于大多數評論者而言,它的重要性超越了夫妻自身的動機?;橐鲋畨櫬湟苍斐闪松鐣刃蚺c順從之中一些更深刻、更麻煩的問題。
在18世紀中期,社會上的一個普遍論調即是,與其他階層相比,上層人士的婚姻更少、更不成功,而他們的家族血脈已經相當退化。一位1753年《婚姻法》的反對者抱怨說,貴族階層無可救藥地堅持內部通婚,并且使跨階級的婚姻更為困難,而新的法律只會使問題更加惡化:“你會限定那些大人物只跟彼此通婚,并阻止他們得到更健康的血脈嗎?你會讓體孱失調之人相互結合嗎?”同時代一位人口學家評論道,“更為低下與貧窮之人”的生育力更強,“他們的孩子最有活力,最健康、強壯、長壽,最不容易患上遺傳性疾病,并且能夠忍受最沉重的疲勞?!辈贿^很顯然,那些人的道德水準就不能同等視之了??偠灾?,正如一位新聞記者1752年之抱怨,這一問題給社會各等級都造成了影響:在下層社會,人們往往全憑一時之感官吸引而彼此嫁娶,這種烏合之眾的交媾無異于法律或宗教層面的偷情……而在上層社會,婚姻只是一樁生意,一項交易與買賣,彼此都竭力欺騙對方。
人們擔憂,在整個社會層面,色欲與貪婪正在摧毀婚姻與社會結構。
荷加斯系列組畫《時髦婚禮》的第二幅《婚后不久》
家長權威之墮落
最后的關鍵問題乃是父母與子女之權威的平衡。顯然,年輕男女往往受到父母的誘騙而結為夫婦,其父母之考慮正在于金錢。這就產生出一個道德與社會的難題。那種認為父母明通事理與至高無上的假定如此根深蒂固,他們對于家庭乃至社會秩序之穩定如此重要,以至于很難據理主張任何一個孩子——更不用說所有的孩子——有權忤逆父親明確的心愿。同樣,家長控制的適當界限為何?如果家長被嚴重誤導,以至于堅決主張一種不幸福的功利婚姻該怎么辦?
這些問題從17世紀晚期開始變得更為緊迫,因為其中具有明顯的政治意味。君主政體畢竟是一種基于父權原則的統治體系,可是它在17世紀40與50年代遭受了沖擊與毀滅,而在1688年之后,它又在一種全新的契約觀念之下被逐步修正。其結果是,王室、家長以及丈夫的權威往往被等量齊觀。這正是關于婚姻之所有爭論的部分思想背景。由此,以不同的方式,家長之專斷與貪婪的日甚一日,可以被視為現代狀況的一種典型特征,并且是其他嚴重社會罪惡的根源所在:子女的錯誤教育、誘奸、通奸以及婚姻悲劇。此乃《克拉麗莎》的主旨之一,并引起了廣泛共鳴?!安徽沁@樣的家長導致了那些讓孩子傷痛不已的不端之舉嗎?”這部小說的一個讀者問道,“我把所有悲慘的結局都歸咎于他們,他們比洛夫萊斯邪惡得多,糟糕得多?!边@是一個典型的啟蒙觀點。再一次地,人們的解釋不再著眼于個人的邪惡或脆弱,而在于社會的結構性問題:家長權威之墮落。